我为地球打官司(上)

我为地球打官司(上)

编者按: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这里,“虽然没有枪炮,没有硝烟,却在残杀着生灵”,但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逃避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在中国公益圈,有一批人一直在为公众利益默默地坚持和坚守。“自然之友” 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自2011年成功立下公益环保诉讼第一案起,至2018年底,“自然之友”已提起环境公益诉讼42起,成功立案34起。本期专栏,我们一起来听“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讲述他们的故事。


摘自:南都观察家

律师又被他气急了:“你整天都说’策略策略’,你姓’策略’吗?都这么惨了,为什么不能多要求一点、多坚持一下?” 急得飙起脏话。

一打起环保官司,张伯驹难免与律师们争得面红耳赤。一些律师每次诉讼都想打完美胜仗:要停建,要修复,要道歉,要赔偿,还要对方出鉴定费!“不,诉讼请求砍道歉、砍赔偿,只要停止侵害就行!” 有关 “策略” 那一套此时又被他搬出来。作为 “自然之友” 话事人,张伯驹远不是那种表面上 “死磕到底” 、快意恩仇的完美主义环保斗士。相反,“策略”、“博弈”常挂在嘴边,为了之后的1000个案子铺路,他似乎不急于赢这一个。

早年,张伯驹到金沙江生态影响考察

 

办公室的法律文件密密麻麻,张伯驹抽出四叠厚厚的卷宗,逐一介绍手中这些 “法律武器”。

吉林大气污染案、废酸非法倾倒长江支流水污染案、绿孔雀生态破坏案……

社会组织是起诉主体,代表的是 “公众利益” 。这种方式成本高、周期长。立案要充分准备,胜诉也不易,但这些案件往往在一些法律制定的窗口期,成为立法和司法的重要依据。

常州 “毒地” 案就是典型例子。

事情始于2015年9月。常州市外国语学校搬入新北区,不久后,不少学生开始出皮疹、流鼻血,数百名学生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

很快,臭味的来源被发现——与学校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一块荒土。那曾是至少三家化工农药厂所在地,其中一家企业甚至使用该块地长达半世纪。2010年,农药厂迁出,政府对该片土地进行修复,臭味来源于修复过程中被挖掘出来的大量受污染泥土。

涉及土壤污染的案件向来是个难题。2016年,困难要比今天大得多。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台,诉讼无法可依,污染的历史责任也无须担负。此外,土壤污染取证困难且费用昂贵。这是一场显而易见胜算不大的官司。

之所以介入其中,张伯驹考虑的,是土壤法的制定,特别是污染担责主体的界定。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常州案都将为制定中的法律提供案例参考,无法可依反倒成为改变未来的机遇,“就这几年窗口期,你不通过一些诉讼把这个关键议题推上去,就错过了”,张伯驹不想错过。

现在,他为介入常州案感到欣慰。虽一审败诉,但同期,“自然之友” 还参与了环保等部门关于 “土壤污染防治” 的一系列政策制定,为土壤法的立法工作做专项研究,尤其针对污染者担责一项。

“常州毒地案”漫画,转自视觉中国

 

2019年1月1日,土壤法正式实施,比对土壤法最终版,“自然之友” 依据常州案等多起公益诉讼实践和研究所提供的多版意见稿,在法律制定上确实起到参考作用。“非常有意思,最终版本有几条变化是很大的,” 张伯驹露出满意的笑容。

不过,仅就案件而言,结局并不那么令人满意。案涉地块的污染事实没有查清,地下水污染也未明确。被告企业仅被要求向公众道歉,不需消除污染,也不需承担环境修复费用。此时,联合原告绿发会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自然之友” 却决定放弃提起再审。

争议不可避免,张伯驹并不打算替自己争辩,他坦然说道:“我们已经决定背一些不认可的骂名了。” 判决 “企业对污染历史担责”、“为《土壤法》提供模版” 的核心目标已经达成,穷追猛打没有意义。毕竟,只有六七名内部律师的“自然之友” 还有很多场 “仗” 要打。

常州毒地案中的 “妥协” 并非个例。诉讼多年,张伯驹作出过多次让步。他曾为震慑某个化工行业而咬住判决、放弃单个污染企业的惩罚性赔偿,也曾为创设罚金创新管理办法而放弃判决,还有些时候,他为保存“自然之友”的体力,选择见好就收。“哪有那么多赢的事?”

对张伯驹而言,诉讼是与时间的赛跑。他在乎的是——“为什么做这个案子?对具体环境问题可能有什么贡献?对政策制定、立法有什么影响?对未来司法、行业有什么影响?

借着常州毒地案,“自然之友” 又开启一场新诉讼。他们发现,尽管三家化工企业对 “毒地” 负有历史污染责任,但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受害的直接原因,其实是负责修复这块土地的公司。黑牡丹集团在承接政府修复土地的合同后,为节省成本,黑牡丹集团在修复过程中没有依法依规做好防护隔离,有毒气体顺着风飘进了常州外国语学校。

这说明了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有时,污染问题反而是环保项目本身造成的。

而且,相比大气和水,政府更愿意花大钱购买企业的服务尽快修复土地,因为土地修复后作为地产开发项目,非常有利可图。

“PPP(公私合营)加土壤法,未来几万亿的土地修复市场”。张伯驹认为,市场规范和监管应该在市场起来前建立。

于是,这次,“自然之友”将黑牡丹集团也告上法庭,以此让违法成本显性化,“让这个行业意图违法的污染企业看到,有人盯着你”,张伯驹说。(未完待续)

如欲了解自然之友,您可访问网址:http://www.fon.org.cn/。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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